答:(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兰陵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分工,形成全县上下统筹推进、同步创建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做好试点各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强化人才保障。注重人才培训,构建“教育+企业+政府”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基层人才培训项目,结合讲解员培训、乡村旅游培训等培训班次,带动属地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引进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专业团队共同参与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高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统筹使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出台我县支持文化旅游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文旅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强化工作调度。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建立调度机制,强化日常指导,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助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