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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能”总体工作思路,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职能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监管部门,做好业务事项的许可和监管的衔接工作。
(二)精简高效。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信息互认,通过优化调整申报材料、环节、内容、时间等举措,推进林木采伐审批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时限最短化的服务标准,提升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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