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不严格。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虚假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2.执法不廉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企业纠纷或者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等问题。

3.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案件办而不结、拖而不决,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执法不规范。滥用行政执法权,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违规查封、划拨企业财产和资金,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等问题。

5.执法不担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等问题。

6.执法不文明。对待企业态度冷漠、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故意设置障碍刁难企业,漠视企业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或者不给企业留出整改时间等问题。

7.乱罚款问题。是否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超越职权提高罚款标准、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处罚、不规范制作处罚案卷等问题。

8.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问题。聚焦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抽查,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重点监督。

9.《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是否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等情况。

10.坚决纠治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问题台账建立和销号情况、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等,经查实存在整治内容中相关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