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存在向企业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
2.是否存在违规向企业摊派、报销费用或借贷资金。
3.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或安排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谋取私利。
4.是否存在违规收受企业财物。
5.是否存在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度假、娱乐保健等活动安排。
6.是否存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7.是否存在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8.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扣留。
9.是否存在漠视企业正当诉求、无视企业困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
10.是否存在在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或者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11.是否存在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