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引导,稳妥审慎。加强组织、引导和协调,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处置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稳妥审慎制定处置计划并限期完成,严密监测、及时处理化解处置风险,维护好社会稳定。
2.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低效工业企业的认定和处置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又要尊重历史,充分考虑和保护企业职工、债权人、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对清理出来的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以促进土地的重新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效工业企业处置工作,做到不留盲区。根据企业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和相关企业合法权益,实行“一企一策”。
4.实事求是,信息公开。不避难、不护短,真实准确反映利用状况,对低效工业企业实行督办,公开信息、公正执法、公平处理,及时进行通报及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权责一致,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园区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低效工业企业的调研上报及处置工作,县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改造提升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