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和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能。

(二)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 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四)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经营,努力建设平安兰陵。

(五)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优化完善国土开发和保护格局,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