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收到政协建议1件,是《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议》,建议主要通过今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二章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提及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政府监管层面和企业落实层面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相关问题给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我局自收到建议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非常重视并开会认真研究建议,明确了办理意见,安排专门业务科室根据建议开展关于企业制定和落实全员责任制的工作。在工作中,以我局三个监管业务科室为牵头科室,主要负责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规模以上一般工商贸企业的责任制落实督导推进工作;规模以下一般工商贸企业的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由乡镇应急办进行督促并对落实的企业责任制进行责任制备案和给予回执。
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通过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整体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秩序,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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