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2%,增收4180万元。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7.1%,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2.9%。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37214万元,同比增长7.6%,地税部门组织收入98894万元,同比增长16.3%,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3898万元,同比增长29.8%。其中:增值税完成24074万元,营业税完成31677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398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3816万元,资源税完成15607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11308万元,契税完成4916万元,烟叶税完成1080万元,教育费附加完成260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7437万元,专项收入完成769万元。
2016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实现493155万元,同比增长1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36 万元,同比下降17.7%;国防支出3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186万元,同比增长11.1%,教育支出113047万元,同比增长4.1%;科学技术支出592万元,同比下降4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01万元,同比增长2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14万元,同比增长31.4%;医疗卫生支出74766万元,同比增长5.4%;节能环保支出2317万元,同比下降64.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138万元,同比增长38.7%;农林水事务支出54262万元,同比增长12.2%;交通运输支出11475万元,同比增长98.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32万元,同比增长24.3%;商业服务业支出1261万元,同比增长38.7%;金融支出83万元,同比下降61.6%;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17251万元, 同比增长268.4%;住房保障支出18205万元,同比增长5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8万元,同比下降19.4%;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281万元,同比增长2411.8%。
全县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是:2016年度我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0006万元,加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和体制结算等补助资金2975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6094万元,再加上年结余58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万,收入总计504353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915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84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10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6万元,支出总计50435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99万元,增收5777万元,同比增长12.3%;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县级收入共计45296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乡镇支出及债券还本支出等45296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92783万元,同比增长70.1%,加上上级专项补助131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303万元,收入总计13323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0910万元,同比增长51.6%,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303万元,支出总计133238万元。全县基金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4326万元,同比增长19%。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5611万元,同比增长15%。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1285万元,累计结余93488万元。
(四)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经市财政局核定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5000万元。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4900万元,没有突破批准的债务限额。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帮助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年初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化解收支矛盾,全力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7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同比增长7.8%。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收入完成27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同比下降27.1%,地税部门收入完成37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同比增长43%,财政部门收入1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同比增长62.9%;
分收入结构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2140万元,同比增长2.1%,税收占比80.53%,非税收入完成10714万元,同比增长40.2%。
基金预算收入32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
(二)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238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同比增长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0193万元,同比下降13.9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406万元,同比增长17.2%;教育支出完成62785万元,同比下降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8766万元,同比增长19.8 %;医疗卫生支出完成44714万元,同比增长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9870万元,同比增长1%。
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
(三)财政预算收支在全市排名情况
1-6月份,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7159万元,增幅7.8%,收入总量居全市第 10位,增幅居第7位;税收收入完成62140万元,总量居第9位,税收占比80.5%,居第 11位;主体税种完成29659万元,居第12位,占税收收入比重47.7%,居第8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 238698万元,支出总量居第3 位。
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增收节支,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方面,千方百计挖潜增收。今年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营改增全面推开、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去年基数较高等因素叠加影响,组织收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对此,县政府每月召开财税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任务,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加快入库,为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时刻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依法征税管费,严查跑冒滴漏,为全县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经过各方面不懈努力,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重重困难,顺利实现了“双过半”, 1—6月份,全县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77159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9%,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6678万元。另一方面,精益求精管控支出。面对尖锐的收支矛盾,主动调整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着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53.1%,快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二是在“保”上下力气,全力保障重点支出。1—6月份,全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07762万元,同比增长1%,占全县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7.04%。其中:教育支出62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14万元;农林水支出29870万元(其中:扶贫支出5881万元)。
(二)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了2017年县级预算、县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以及县直121个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更大、内容更全面、查询更快捷,对建设公开财政、透明财政具有重大意义。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在往年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提升系统功能,支付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推进县域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研究起草《兰陵县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制定落实了8项配套措施,积极推进 “工资性收入、基本民生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基层运转经费标准、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五个基本统一,对推动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目标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对财政拨款2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五是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根据《兰陵县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方案》(兰陵办发〔2017〕18号)要求, 清理整改全县在发放津补贴、奖金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涉及全县74个单位8191人,金额1666.1万元,现已收回1599.1万元。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方筹措发展建设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项目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经过认真调研、严格筛选,深入论证,在全县120个重点项目中确定了农村公路改造206国道南、农村公路改造206国道北、东城新区柞城河(城区段)综合治理(该项目因投资成本问题,不再采取PPP模式,由城投集团牵头,采取自行建设模式)、兰陵县人民医院东医疗区、县中医院新院建设、兰陵科技城等6个重点工程作为PPP项目。5个重点项目现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相关工作,经省财政厅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除东城新区柞城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外,其余4个项目总投资规模218700万元。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今年以来省政府代我县发行置换债券26463万元、新增债券41000万元,既保障了到期债务按时足额还本,又优化了存量债务结构、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着力推进企业债券融资,由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国家发改委进行企业债项目申报,计划向资本市场公开发行150000万元企业债券。中介机构现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准备募投项目手续,预计今年十月初完成向国家发改委的项目申报工作。今年七月份,财政部修订了《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将加大争取力度,认真研究政策,吃透精神,找准节点,搞好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虽然我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但财政运行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新旧动能转换之际,旧的动能受宏观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等影响增速乏力,而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新动能还处在积蓄阶段、尚未完全释放,导致全县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二是今年以来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一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长远看有利于培植壮大财源,但短期内将造成财政减收。三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今年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增支政策,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推广等,刚性增支因素不断累积叠加,几年收支平衡难度很大。四是有些领域的项目和事业发展计划安排,在时间上滞后于预算编制要求,预算执行中时常出现“钱等项目”现象,影响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一些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薄弱问题仍然存在,财经秩序还不够规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完善政策措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集聚财政资源,创新财政政策,切实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持力度。一是转变支持经济发展重点。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一号工程”,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上用实劲、出实招,打出“组合拳”,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全力支持打好新旧动能转换攻坚战。二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一方面,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横向、纵向整合及跨年度统筹安排力度,集中财力投向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政银保”合作、过桥还贷、信用担保等方式,广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三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抓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机遇,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里相关政策,吃透精神,找准契合点,搞好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债券等方面的支持。
(二)狠抓组织收入,保质保量完成预算任务。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治税的关系,严格落实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放水养鱼。认真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究,找准工作着力点,牢牢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大力开展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健全税收保障机制,推动涉税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创新税源管控机制,强化堵漏增收措施,规范代收代缴管理,依法征税管费,确保应收尽收。在抓好组织收入的同时,本着态度坚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虚收空转行为,建立财政增收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三)加强支出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增强过紧日子意识,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节约的资金集中用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改善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把财政该保的保住保好,把该放的放开放活,着力提高支出精准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好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生态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功能。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改进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式,为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坚决防止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切实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管好用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深化改革管理,提高理财用财水平。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超前研究,主动谋划,积极应对,确保在改革中争得先机、分享红利。坚持“用钱讲绩效、花钱要负责”,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步预算安排紧密挂钩,保证财政资金用得到位、花得有效。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科学设置预警规则,确保动态监控的纠偏功能更加快速彻底,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理顺规范支出责任,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保证重大项目资金的持续有效投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严格论证,从严把关,确保少花钱、多办事。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融资举债渠道,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强化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八个险种。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并调整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比例,国内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75:25调整为50:50,营业税和改征增值税由全部归地方调整为中央与地方50:50。按照财政部规定,计算2016年比2015年增幅时,对2015年5-12月份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按照目前中央与地方50:50分成进行调整;计算2017年比2016年增幅时,对2016年1-4月份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按照目前中央与地方50:50分成进行调整。
6.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和省收入部分,中央和省给予地方的补偿,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和营业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7.转移支付补助: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8.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原体制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及2013年体制调整分成上解等支出。
9.营改增:是指将目前对大多数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对所有货物和劳务统一征收增值税,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等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11.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注重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