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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zfhcxjsj/2023-000001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执法主体/委托执法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主体名称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

办理场所

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执法岗位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宣传、保密、档案、应急、值班、督查、考核、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协同办公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综合财务科

负责编制收支预算计划工作。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组织编制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行业统计和重点项目调度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事业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承办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编制全县人防建设规费预决算,组织审查大、中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和省、市、县拨人防经费和国有战备资产。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行风热线、12345热线办理投诉热线受理处置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科

参与拟订全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政建设科

参与拟订全县市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市政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改革、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业)企业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含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驻兰陵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清理全县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办公室牌子)

牵头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组织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指标。组织或参与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投诉。牵头指导建筑工地、市政建设工地、城市开发拆迁工地等扬尘治理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挂勘察设计科、建设工程抗震科牌子)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村镇建设科(挂城镇化协调指导科牌子)

参与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市级重点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住房保障服务与物业管理科(挂房屋征补科牌子)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住房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9-5211462 邮箱:llxzjj@ly.shandong.cn

受理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39-5211462

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12345、0539-5211462 投诉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单位:兰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东兴花园西北侧约110米检察服务中心二楼
行政诉讼单位:兰陵县人民法院,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交警大队西侧1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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