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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jtj/2023-000031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教体局
  • 公开目录 执法主体/委托执法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
主体名称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权力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
办理场所兰陵县东升路和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4至9楼
执法岗位与岗位职责办公室(挂综合改革科牌子)组织协调局(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和教育协作交流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人事科(挂教育人才工作科牌子)负责局(委)机关、全县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校长的管理、选聘、职级评定、培训、交流、监督以及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表扬奖励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和体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县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体育援外和教育体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老干部工作。
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各类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推动贫困村学校、幼儿园规划实施。按规定承担全县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政策法规科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基础教育科(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牌子)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定改善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素质的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业务指导。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县普通中专、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负责教学管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指导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专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设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
教师工作科(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招聘、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交流、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县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和负责中等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向同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和提出建议。
学校安全管理科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育和体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
体育综合科(加挂群众体育科牌子)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承担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县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我县优秀运动队及青少年参加各级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全县运动员等级管理和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全县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的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39-5211821 邮箱:llxjtj@ly.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9-5280501
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45、0539-5211821 投诉地址:兰陵县东升路和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7楼708室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单位:兰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9-5120556,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东兴花园西北侧约110米检察服务中心二楼
行政诉讼单位:兰陵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39-5537079,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交警大队西侧100米路北


附件【附件2:执法权力事项主体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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