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兰陵县商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陵县商务局联系(地址: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三楼东322室;联系电话:0539-5211397)。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商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打造公开主阵地。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布商务领域相关政策、动态等信息。全年在县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1条。二是增强形式多样化。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级政策性文件19件,积极采用文字、图片、音频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3篇;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办2件,协办0件),除代表委员要求不予公开和办理复文涉密外,均通过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畅通申请受理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协调沟通。二是办结时效进一步缩短。2022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审查发布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要求对拟在县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二是明确细化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每个事项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主体,并通过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政府信息实施清单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管理维护,配备专人落实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围绕全县商务工作发展总体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外贸外资、商贸流通、会展经济、电子商务等商务工作重点,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从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二是推进全员学习。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度,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认识不够到位,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有待拓展,有关政策内容没有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有效的使用。
(二)改进情况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真正领悟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是要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列入学习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县商务局按照《2022年兰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商务系统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进展、重大项目工作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办理情况等信息,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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