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兰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宋志强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基层法治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出席会议。
会上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推进严格执法”篇章,传达了临沂市基层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协同推进会议精神及《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关于推进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并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坚持服务为民,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
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司法所阵地建设,优化功能室设置,融合工作职能,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司法所力量配置,始终坚持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确保满足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业务岗位人员需求;完善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基层司法所专业优势,监督指导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进程;强化司法所业务能力,实现矛盾纠纷零激化、法治宣传大众化、管理服务精准化和法律服务均等化;通过构建“司法所指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模式,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实现镇村两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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