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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64-10/2024-0001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中共兰陵县委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兰陵县委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兰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市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为抓手,法治政府建设获得新发展。现将兰陵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不足及原因

(一)主要举措、成效

1.坚持依法履职,政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印发《兰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行政许可事项259条,率先在全市探索开发区赋权事项“区批局助”模式。

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试点推广线上“云踏勘”“云评审”“云评标”等审批服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智能化在线审批,同比提速超80%。其中,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市政基础设施报装一体化服务新流程》。创推“亲清·兰领办”服务品牌,创推“一街一事办”小兰帮办闭环服务,探索兰陵审批“智慧办”程序,推出“三感智办”、环境“打捆”审批,让企业群众在“无感体验”中办成事。开通“政务服务·云服务”直播间,实现业务办理“直通、直达、直感、直享”,累计接受在线咨询、业务办理1500余次。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兰陵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联系服务企业攻坚行动方案》,每月开展一次“营商专员进万企”主题活动,全年共累计联系服务企业15万余家次。县工商联、统战部、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服务进千企、行业解纷服务年”活动,成立商会商事调解工作站30处。开展“百警进百企”活动,解决企业诉求196个,提供司法建议147条。2023年我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0451户、同比增长18.27%;新增注册资本(金)总额193.4亿元,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15367户、同比增长23.09%。

四是规范市场监管秩序。2023年全县共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153项、抽查检查对象1285户(次)。营造公平正义市场环境。2023年共开展线上巡查2165余次,督促经营单位自查152次,发布健康证预警1563人次、资质证件预警98次、食材预警9566次。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733起,罚没金额973.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5起,查办涉及广告、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36件。

2.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健全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程序公布了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5件,合法性审查率100%。在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中均按规定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听取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是切实提升乡镇(街道)依法决策水平。9月印发文件,建立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升乡镇(街道)依法决策水平。各乡镇(街道)认真编制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计39件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均已公布。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相关规定,2023年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规范性文件2件,并已报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审、有审必备。对20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因文件有效期已到不再继续使用,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

四是打造县乡村三级闭环式合法性审查新模式。5月出台《关于推进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意见》,启动“1+N”合法性审查模式。截至目前,17个乡镇(街道)609个村居均建成合法性审查队伍,共计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132人。审查乡镇(街道)、村(社区)重大决策、合同、协议、村规民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涉法事项共计175件,提出意见建议122条。

五是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县54个党政机关均已聘请法律顾问,目前均在聘期内。全县共完成公职律师单位备案58家,其中37家党政机关、17个乡镇(街道)完成公职律师单位备案,另有4家事业(群团)单位也已经完成公职律师单位备案。2023年全县新增公职律师7名,目前全县已取得公职律师证26人。

3.坚持执法为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完成了本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确认57人,执法证件两年年审273件、四年年审95件。组织开展新办证人员和证件四年年审人员培训考试152人。目前,我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133人。

二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公布《兰陵县县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实行“有温度的执法”。2023年,各执法部门适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576件,受益市场主体数576个,减免罚款金额858.18万元。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4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实地督导10余次,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等200余次。7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联合县纪委成立监督问责专班,编制《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案例汇编》,全县共查摆问题7305条,制定整改措施15619条,均已整改完成。

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涉企联合检查平台运用。实行“扫码入企”全过程监督,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做到有事必到、无事不扰。截至目前,平台共梳理检查单1458个、检查项6481项,提报检查计划1481个、完成检查1233次,联合检查匹配603次、联合检查匹配率40.7%。

4.坚持创新机制,不断优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路径

一是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建立“首发+调解”新模式,转化发展兰陵荀子“隆礼重法”思想,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融合,设立“隆礼重法”调解室,《兰陵县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力量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

二是创新构建“五位一体”化工作模式。“五位一体”,即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专职调解员等为一体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全县共培育“法治带头人”609名、“法律明白人”1829名、学法用法示范户444户,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32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84名。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司法协理员,配强乡村法治力量。

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有关规定,研究编制《兰陵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1+1+3+16”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年共检查企业4000余次,排查各类隐患1.5万余条,均已整改完毕。

四是完善行政复议与诉讼机制。建立健全听证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会商研判机制、行政应诉案件统计“零报告”“月报告”制度。注重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采取线上观摩和现场旁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4件、行政应诉案件163件,法定期限结案率、网上办案率、出庭应诉率均达到100%。

五是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建议77件、提案210件,答复率达100%。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公开,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万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4件。依托县政府官网,专设“法治兰陵”模块,分设工作动态、监督保障等6个专栏,全年累计公布信息150余条。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存在的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仍有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推进不平衡的现象,城乡之间、部门之间存在进度不同步、计划任务落实有差距等问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仍有差距,有的执法单位仍局限于自身执法业务,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明显;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力量、水平依然参差不齐,有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过程不规范、处罚结果不公开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处罚公信力有待提升。

2主要原因

一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均等。少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不高,态度不够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法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导致有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二是一线行政执法队伍不够充实。高素质法治专业人才仍然缺乏,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学习培训相对不足,事业人员不能考取执法证,导致行政执法水平有高有低。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专题讲座、干部大学堂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各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次5期。

(二)坚持高位统筹,压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实施方案,并将法治建设纳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7次,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法治建设工作50余条。2023年共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4次、协调小组会议9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5月制定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创建情况,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三)抓住“关键少数”,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5月召开2022年度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评议会议,共评议特色亮点各416条、179条,反馈问题各340条、121条。7月召开2022年度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以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的方式审查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试点领导班子专题述法工作,目前县应急管理局、神山镇等10家单位已完成。

(四)强化普法力度,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6月25日至29日举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班。10月—12月,县委依法治县办先后组织3次学法测试,共200余人参与。依托“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10月制定出台《兰陵县“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下达任务分解表,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履职评议。依托线上“小兰普法”、线下“逢集见法”“法律十进”等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

(五)坚持督导检查,注重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7月印发《兰陵县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晰问题清单43项,制定整改措施155条。10月—12月,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4个督察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及时通报。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2024年,兰陵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主要工作安排有: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领导法律素养。健全完善科学完备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和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持续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

(二)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上下联动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

(三)着力构建优良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百警进百企”集中活动,强化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法治保障。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对执法不规范、行政复议纠错率高、行政诉讼败诉的,实行通报约谈制度,倒逼依法行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广兰陵荀子“隆礼重法”法治文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把依法处理案(事)件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四)着力打造过硬法治队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化,持续深入探索行政执法培训新模式,通过专家教学、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参观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培养引进法治人才,壮大全县法治人才队伍,为法治兰陵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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