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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6/2024-0001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兰陵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综合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在行政执法方面,执法大队受局委托行使自然资源、水利、文化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593件,结案276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8件。在市容管理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1040余人次,执法车辆305余台次,印发规范经营倡议书10600余份,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贴乱画等问题。在便民服务方面,根据全市“一引两放三定”制度以及活跃“夜经济”意见,科学设置便民服务街区、疏导点。目前已打造特色商业街5个,设置便民疏导点7个,开设四类服务点160个。同时,提高“12345·兰陵首发”工单办理质效,增强群众满意度。2023年共受理群众诉求5917件,承办4535件,办结率在95%以上,满意率在90%以上。

2.全面贯彻执行“三项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临沂市双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56件,其中涉企处罚案件109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执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共配备执法记录仪96部、笔记本电脑30台、便携式打印机23台。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除市容市貌等轻微案件以外的案件进行审核。

3.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结合全市城管系统“强本领、优服务、提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经考核验收,我局申报的6个中队全部达标。其中,兰陵中队、庄坞中队被评为“一级中队”,长城中队、矿坑中队、大仲村中队、新兴中队被评为“二级中队”。

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于4月份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会议,针对国土、住建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答疑。6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比武竞赛活动,通过队列会操比武、执法现场模拟竞赛、执法办案知识竞赛三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11月份举办水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会,由市水利局和县检察院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重点讲解水行政领域的执法规范。于12月份组织开展“线上学法暨2023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优秀学员比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案卷质量管理,于4月份向行政执法监督局报送案卷九十多份,积极参与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同时,分别于8月、11月在单位内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及时督促整改。选取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共有2例案例入选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

4.推进公平公正司法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确保有案必移,杜绝以罚代刑,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8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支持,和出庭负责人一起出庭应诉,2023年共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1件,均无败诉。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共答复行政复议申请6件,纠错2件。

5.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等集中宣传中,结合城管进社区活动,先后到卞庄街道福城社区、新埝社区,向社区居民和沿街店铺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县里组织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活动现场以《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宣传重点,以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解惑的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知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集体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在党组书记、局长徐勤峰通知的带领下,分别于5月和9月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论全面依法治国》《公务员法》节选、《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节选等。同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建立“月学季考”制度,学习日常执法活动中的常用法条,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由局党组对重大事项按照调查研究、会前告知、集体决策的议事机制进行决策。所有涉法事项都设置了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环节,形成了依法决策的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由第一责任人亲自审核部署,各科室、中队按职责权限具体实施,形成随时调度、随时汇报的工作机制。

(三)承担的《兰陵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梳理制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计244项,目前已经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两书同达”制度,要求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确保企业经营信用质量,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双公示系统中进行信用修复,目前已经修复和正在修复中的企业有95家。

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除安全生产等底线工作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以外,每月1-20日,严禁到企业开展常规性检查。20号之后,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扫码入企”检查,2023年已检查477次,从发起检查到检查结果均严格按照程序录入。

二、存在不足

(一)执法力量储备尚有不足,学法用法能力有待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领域广、工作量大,相比之下,执法人员明显不足,近年来执法案件不断增多,人员更是捉襟见肘。目前我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76人,现有法制审核资格的仅3人,还达不到“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一线的部分队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仍然不够透彻,有的队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掌握熟悉,执法规范、案卷制作等细节方面仍然存在不到位现象,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二)综合执法配套保障不到位,执法权威和效能受到影响。与其他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权责关系没有界定清晰。部分行业领域需要从源头把好关,过度依靠行政处罚去规范,以罚代管造成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环节无法有效衔接。大众对综合行政执法认识不足,配合度不高,执法活动形成诸多不便。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偏低。综合行政执法是自下而上的探索,目前还没有高效完善的案卷管理体系,执法规范有待完善。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自觉性。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专题学习和日常自学相结合,做到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深度落实。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强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系统地执法业务培训,建立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群,组织开展线下学习、线上答题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对执法过程中的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专项培训。招录法律专业人才,配齐法制审核人员,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岗位调动优化人员配置。

(三)理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协作能力。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由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口联系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协调解决需要检测、鉴定、认定等专业事项,或联合执法、现场勘验等相关事宜。对业务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严格依法查处。对业务主管部门需要我局配合的整治检查,积极协助配合,确保协作机制高效运行。

(四)加强执法配套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效率。通过在办理“12345·兰陵首发”平台工单的过程中明确与其他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畅通问题解决途径。加强法治宣传,重点宣传违法行为频发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配合度。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执法档案管理,规范执法案卷及数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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