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兰陵县公安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崭新成效。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兰陵县公安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精神选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大力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思维。以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目标,结合我县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在全局民警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作为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全体公安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兰陵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有关党内法规,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职责规定》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不得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平安兰陵”微博、“兰陵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兰陵”抖音号网络媒体,齐鲁卫视、山东卫视、兰陵电视台等电视媒体,人民公安报、齐鲁晚报、沂蒙晚报等报纸媒体,结合人民警察节、国际禁毒日、反诈宣传周等线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兰陵公安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建设法治政府的新举措、新成绩,努力营造我县社会面平和稳定的治安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机制落实
兰陵县公安局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开展中心工作,牢记兰陵公安工作是法治兰陵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履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推动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一)强化源头审核。针对全县疑难复杂案件多发的现实治安状况,根据公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县公安局在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一般治安案件“办案人员、办案单位领导、法制审核、分管局领导”四级审核制度和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周一、周四案审会全体成员审核制度,在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户政出入境服务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充分调动督察、纪检、法制监督引领作用,结合政法系统作风整顿活动,实行办案部门自查自纠、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纠错机制,在新发警情的处理中严格落实“警情清零、积案清仓”双清机制,每日统计通报双清相关情况,全面压减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完善行政案件出庭负责人制度,行政诉讼须负责人出庭的,一律由负责案件审批的局领导出庭应诉。
(三)优化移交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法制室建立移送案件统一审查制度,由法制民警对所有外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统一把关,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接收,建立登记台账,分配办案单位。
三、选准工作抓手,依法强力推进
兰陵县公安局强化调查研究,积极会商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遇到的重大问题,恪守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创新执法体系,完善执法程序,保证公正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严守工作纪律,深入开展了政法系统作风整顿、取保候审专项清理、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伤害类案件集中清理、“警情清零、积案清仓”等工作,着力整改全县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重拳出击,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斗争,2023年,共行政处罚3319人,刑事拘留1603人,执行逮捕854人,取保候审 460人,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安保、节假日安保等各类大型安保任务,确保了安保万无一失,社会平稳有序。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设,做到了矛盾化解基层化、源头化、初始化。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23年以来,县局持续常态化开展执法“双清”、取保候审专项清理、伤害类案件排查清理、受立案日常督查、案件评查等日常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杜绝受立案超期问题,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办结率及执法质量大幅度提升。
(三)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县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突出抓好高效和廉政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增强集中审批功能、便民服务功能和监督管理功能,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进一步转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做到主动服务、延伸服务、优质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理念方面。少数办案民警依法行政和服务理念不牢,执法中存在随意性、片面性,谦抑审慎的执法理念尚未完全普及。
(二)执法能力方面。部分执法民警主动学法观念淡薄,现场处置能力欠缺,案件办理标准不高。
(三)执法机制方面。案件办理专业化信息化程度不高,部分办案单位软硬件设施不完备,行政案件简易程序推行缓慢。
(四)执法管理方面。部分所队案件卷宗整理不及时、涉案物品保管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动进攻态势;强化重点整治,坚持依法行政,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为人民群众尽责;强化法制服务,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制服务跟进到哪里,提升履职能力。
(二)重视宣传教育。加强各类新修订或制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借助公安大讲堂提升民警法律素养、执法能力。持续开展法制民警进校园、入企业、驻村居宣法普法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坚持执法公开,进一步推行阳光警务,依托兰陵首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
(三)健全职责机制。明确法治建设各级责任,健全民警考评机制,狠抓执法质量考评,形成日常考评、专项考评、综合考评和警种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健全协作机制,夯实网格警务员制度,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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