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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4/2024-0007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日期 2024-02-0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兰陵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兰陵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兰陵县财政局认真学习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列讲话。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兰陵县财政局党组第十次理论中心组集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用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县、基层治理,助推平安法治兰陵建设。

2023年10月19日至20日,兰陵县财政局在县委党校举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以现代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分析当前兰陵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在从事财政、财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和焦点,进一步加强了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关精神,持续提升兰陵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2023年11月9日,我单位举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和历史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用心用情用功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阐释。并邀请县委党校乡镇指导室主任孙忠志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阐述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11个方面的内容。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兰陵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到具有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利民性和实效性。

2.规范政务公开制度。2023年全年政务公开共更新381篇,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138篇、行政事业性收费60篇、国资国企54篇、部门动态47篇、民生实事更新14篇、政府债务14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2篇、财政收支12篇、政府采购10篇。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3件,与去年持平,已全部办结;全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参加政府集中办公1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3.制定多项文件制度,推进贯彻落实依法财政。一是针对国有企业投融资和担保方面,2023年拟定出台《兰陵县县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兰陵县县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兰陵县县属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管,防范化解国有企业财务风险。二是根据省市财政系统权责清单梳理我县财政系统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和公共服务的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细化对应责任事项,涉及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及代理记账等多种事项。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法治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传达了《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二是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强化财政人员依法理财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举办我县财会监督政策解读暨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解读《财政内控基本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乡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管理风险能力。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力推进全县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兰陵县以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逐笔核查、全面摸底、分类处理、逐步消化、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问题分类台账,逐项实施整改,集中精力对挂账多年的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7142.1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了财务运行风险,防止国有资金流失。

2.持续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2023年全县涉及预算编制的175个部门单位,按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100%;2022年全县涉及决算编制的188个部门单位,按时(在收到县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100%。提高了预决算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县财政局每年按时对执法人员进行年检,本年度我单位共6名同志具有执法资格,统一按规定制作了行政执法证,遵照规定必须要有二人以上的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制度。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有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有:

一是法治学习仍需深入。财政局负责全县财政事务,业务比较繁重,工作量大,又面临改革攻坚、乡村振兴等经济发展硬要求,存在学习与业务上的时间矛盾,对业务所需要的专业法律知识如《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掌握较好,除单位统一组织学习的《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他普通法学习机会少,学习不够深入。

二是普法工作仍需深化。普法工作专业性较强,我局实际工作开展中,专职普法人员少,大多是兼职而且业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当前普法工作需求。而且,开展财政普法工作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如印制普法材料、制作宣传视频等,缺少专项资金支持使得普法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更加细致、完善,对执法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执法检查任务日益繁重,我局现有的法治队伍难以完成专业程度较高的法律实践活动,仅有6名执法证持证人员,难以完全匹配执法工作量,人员有较大缺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推动重点工作法治化;二是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规范重点环节监督、加强关键领域检查;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进行报告;四是善用法治方式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职责规定》明确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积极推动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

四、承担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兰陵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分配的重点任务,为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职能作用,2023年我单位依法开展多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对27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本地重点企业“2022年度会计准则执行、预决算编制执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了集中检查,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共性问题143条,个性问题20多条。督促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反馈县财政局,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全县财务管理水平;二是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检查,对43个乡镇、县直单位(部门)共计380个项目的17个方向检查、处罚;三是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共抽取14家代理记账公司,并要求代理记账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落实整改。对重点领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及时反馈,在充分征求被检查单位、公司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下达财政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县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实效性,完善管理机制,着力打造法治财政。

(一)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治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各项财政监督管理措施,将财政监督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审查部门预算编制,加强财政收入监督检查,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有效监控机制,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依法检查、依法定性、依法处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法治氛围。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工作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同时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以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送财政法规、政策到社区、到企业等各项宣传活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等要求,继续关注上级出台的各项法规政策,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好。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组织新考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财政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严把重大执法法治审核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强化行政执法公示。

(四)加强政务公开,打造公开透明机关。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按时按质更新动态,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依申请的可公开政府信息百分百答复。放宽申请资格限制,简化申请程序,统一答复流程,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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