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服务、解难题,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助企服务精准有力。编印《惠企利民宣传手册》,在微信公众号、兰陵首发同步推出“惠企政策解读”专栏12期,累计发放手册4000余册。常态化开展“服务进万企”走访活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宽严相济柔性执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四张清单”,免于处罚57起,不予处罚5件,从轻减轻处罚252起,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是放心消费见行见效。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40家。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走乡村、进社区、入企业”宣传活动。
三是规范执法提升效能。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印发《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梳理问题230余条,执行案件回访制度、案件互评制度等,举办案件互评互改会议3次,并对120余起案件逐案形成评查报告。
(二)严执法、治乱象,构筑法治建设堡垒
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业乱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监管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先后开展烘焙蛋糕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用农产品夜间专项监督抽检、校园周边“三高一多”食品检查、医美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坚持“细查、严管、重罚、实改”,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772起,县局荣获全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立足监管职能,扎实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和市场主体登记冒用身份信息、住所虚假清理专项行动,共检查260余个村居、小区,排查市场主体1300余户。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开展春耕农资市场、医药价格执行情况等专项整治及重要节假日价格督查,保障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制定下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价格收费整治、违规经营整治、电梯安全整治3个工作专班,集中摸排物业服务企业178家次,督导检查小区内经营业户84家,检查小区电梯3100余台次。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停车服务收费等专项整治及稳物价、保民生价格等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9次,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集体研究。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0起,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56件,无诉讼、复议撤销案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共有执法资格的人员247人,实现全局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抓监管、正秩序,提升市场治理能力
一是网络市场监管不断加强。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重点监管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农资化肥、电子产品等网络交易行为;紧盯重点领域,相继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专项行动、网络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网络销售电子烟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网络市场交易中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商标侵权、平台不履行法定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互联网+监管”常态推进。牵头做好全县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关联监管事项903项,录入检查数据10808条,覆盖率和及时率都为100%。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检查经营主体1285户,任务完成率100%,任务覆盖抽查事项数215项,归集抽查检查信息17488条。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提质提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于2016年至今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共梳理政策措施68件。积极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扣医药购销、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易发、频发重点环节,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整治工作。
(四)提质量、促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质量发展强企。狠抓质量发展工作,4家企业荣获2023年山东优质品牌。组织6家企业申报2023年“好品山东”;4家企业申报2023年山东知名品牌;5家企业申报2023年山东高端品牌培育;4家企业申报2022年山东品牌价值评价,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质量管理问题。
二是知识产权惠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促进,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11件;专利(原始申请地为兰陵)质押13件,质押金额1.16亿元;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100%。
(五)完善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加强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2023年以来,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3次,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日,充分运用法制宣讲、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政府网站、微信等方式和载体,大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次,印发张贴宣传单(册)2000余份、悬挂条幅60余条。
2023年,虽然我局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任务重、专业知识欠缺,尤其是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形式较单一,共治氛围不浓厚。开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法治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三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执法队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与现有的部门职能多、监管范围广、涉及行业宽的实际不匹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梳理并落实清单内容,年初制定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责任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年终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厉行法治。局领导班子带头,扎实学法,通过实行局党组会学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讲法,制定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行能力。落实和完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对我局涉及的行政权力类别8大类共1100项,相对应的责任清单已全部完善并予以公示并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制度。
(二)有力有序推进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提升。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不罚”等清单向社会公布,推行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两书同达”。严格落实《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加强诚信建设。持续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制度工作。对于年报不及时、年报虚假信息等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共18614起,互联网+监管录入事项共2611条。
(四)认真执行涉企执法平台备案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规范使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实行“扫码入企”全过程监督。开展“兰码护企”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及涉企联合检查培训3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严格行政执法,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守牢安全底线,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服务法治兰陵建设。
(二)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依法行政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监管能力,营造法治化的市场监管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落实听证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依法告知当事人的听证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制度。对案件情况复杂、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公众利益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案审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决定,三是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从律师事务所中选聘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日常法律工作,并为重大决策问题提供法律建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四是更高水平推进“三项制度”实施。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强化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信用建设,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同时,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两品一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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