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兰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兰陵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兰陵法委发〔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习型法治机关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委多次开展法治学习,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学习。8月17日,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成员主题述法工作会议,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情况,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积极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强化执法流程和流程规范化;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判定标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专家宣讲、森林防灭火等内容,执法业务专题培训10余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素质和执法能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培训,新入职培训不少于528学时,执法复训不少于40学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亮证执法。
(二)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扎实开展各项集中执法检查行动,筑牢安全防线。2023年,兰陵局严格按照市支队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扎实开展执法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线。今年,《中国应急管理报》专题刊发兰陵县应急管理执法模式,应急部、应急厅网站、简报共刊发关于兰陵应急管理执法宣传报道20余篇。二是坚持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制定出台《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确定不同层级的执法范围、重点和内容,形成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协作配合监管体系。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将全县550家企业分为I类和Ⅱ类企业,每类型企业又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态综合评定标准》分为甲、乙、丙三档次,执行“一企一策”差异化执法监管”。三是推动柔性执法服务与守法生产经营良性互动,提升执法社会效能。兰陵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牢固树立“优服务+严执法”理念,开展“安全生产入千企、六送服务促提升”、“送安入企”等惠企助企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点、难点问题,提升企业安全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兰陵县政法系统党代表、律师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30余次,累计开展政策咨询1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三)健全法治宣传机制,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利用节点,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415国家安全日”“6月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利用“兰陵首发”APP、“兰陵融媒”、政府官网等新媒体渠道,通过征集普法短视频、录制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这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同时大面积向社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面不够广,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法律专业和律师资格的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专业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还比较年轻,应急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深入学习,对《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且常态化的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均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我局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文件,落实县委法治委、依法治县办下发的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文件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兰陵县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积极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四)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情况。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系统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局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离领导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三、承担的《兰陵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兰陵法委发〔2023〕5号)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深化政策落实,强化学习入脑入心。利用政府门站、政务服务号等平台,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进行宣传解读;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观看《山东省安全生产创新措施专题片》;3月25日举办全县第六期干部大学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组织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全县各乡镇相关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学习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治理能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追责的法律法规、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帮助参会人员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在“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中,强化政策理论培训学习,通过考试巩固检验成效。
(二)建设完善数据库,推动风险普查隐患治理。兰陵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此次普查我县共采集3425条数据。其中,承灾体786条数据,减灾能力1919条数据,历史灾害720条数据。全面获取了全县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建立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基础数据库和重点隐患数据库,查明了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为提前预防自然灾害,减少人民财产损失提供了数据支持。
(三)优化应急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优化应急处置机制,依据《兰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兰陵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经县委、县政府印发。高频高效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兰陵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尾矿库溃坝应急演练3次县级演练,分部门分层级开展防汛、森林防火、大面积停电、地震逃生等专项应急演练。高标准加强基层消防救援站建设,瞄准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积极开展消防救援站建设工作,镇级消防救援站由10个增加到17个,初步构建了“城乡结合、重点布控、全域覆盖”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构建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在原来13支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6月16日,县政府对矿山专业应急救护大队、危化品专业救援队等8支行业救援队伍进行授旗,至此,我县形成了“1+1+3+16”的应急救援队伍格局,即1支国家救援队,1支武装救援队,3支社会公益救援队和16支专业救援队。
(四)开展专项整治,根治安全隐患。根据省市部署,统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电气焊、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三个专项整治,围绕非煤矿山、冶金、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全面起底各类安全隐患,落实管控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4000余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5万余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27条,全部整改完毕。持续推进大诊断工作,完成对三家金属冶炼铸造及六家粉尘涉爆企业大诊断工作,共计排查隐患502条,均已完成闭环整改工作。不断深化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一级标准化中联水泥、二级标准化企业国铭铸管复评。完成美利林科技、德鹏科技等9家高危重点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验收工作。开展全要素评价,开展“五整治三提升”行动,整合各类行动通过全要素评价工作全面推进,现已完成430余家企业评价检查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县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贯彻习近平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切入点,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循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执法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创新措施,打造融合管理、执法与服务并行的执法监管模式,树立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打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