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服务全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开启交通强县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坚持系统观念谋划法治交通。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制定我县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今后五年法治交通工作作出全面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研究,依法规范出具行政复议答复意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贯彻实施行业重点立法项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按照要求组织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制定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
三、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理顺责权关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贯彻实施《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二)提高执法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板。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案卷评查、现场督导等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积极参加“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
(一)启动实施行业“八五”普法。编制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推动行业普法扩面增效。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继续举办全县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培训。
(三)强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在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
五、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落实县政府办公室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权力的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统筹推进“市县同权”,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系统权责清单工作。推行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我县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建立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行业审管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适时调整我县监管事项清单,加强数据汇聚。
(三)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加强交通运输窗口建设,继续做好县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动态调整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和网办深度。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电子证照”应用和“不见面”审批,推进高频事项“市内通办”“跨省通办”,提高交通运输网上服务能力。
(四)开展“放管服”改革“回头看”。全面评估2015年以来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放管服”改革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增强改革成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六、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一)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交通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行业改革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搞好顶层设计。把行业信用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确保全县一盘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领域率先开展信用评价、公示和联合奖惩,发挥信用监管在新型监管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全面梳理已出台的信用管理制度和政策,修改调整不相符的内容,提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完善信用平台功能,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共享。
(四)强化创新应用。在政务服务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实行告知承诺与容缺受理。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五)加强协同监管。建立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模式,探索与周边县区开展区域信用交通协作,推进联合奖惩,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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