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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3-000019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日期 2023-02-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深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工作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督办,健全工作制度,将办公室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办公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讲法、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和法治建设岗位责任,坚持法治教育培训和制度约束两手抓,确保在办公室各项工作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建立健全法律参谋、公职律师制度,办公室配备公职律师1名,与临沂今海瑞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全面规范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质量。联合县司法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截至目前,审核政府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96件,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督促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68件。全新改版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人员双重管理,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万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70件。

(3)推进公正司法情况。严格落实《兰陵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边界,从制度层面服务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截至目前,共承办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23次,依法依程序组织集体讨论审议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同时,在经办各类文件会议过程中,常态化提醒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法治观念,做好舆情研判、风险评估,严把法律关、程序关、政策关、专业关,审核印发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推进县政府依法决策。

(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引导党组成员带头学、全员联系实际学,组织办公室党员干部深入莲花山社区、兰陵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走进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教育,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支部学法等集体学习5次,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旁听庭审等活动11次,其中,《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3180余人次,发放资料2.3万余份,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

(5)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情况。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工作安排,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渠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迅速制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加强督查督办,坚持开门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9件、政协委员提案201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二)存在问题

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部分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认识不足,没有把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个别部门报送备案审查主动性不高,不能做到及时规范报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能按要求落实法治宣传的“规定动作”,但方式方法不够多样,缺乏针对性和别致性,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宣讲的“路子”还不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大。

(三)改进措施

一是抓好学习研究,推动“学法”迈向深入。定期组织开展学法集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对最新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跟进学习,并适时邀请专家深入解读,营造全员学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员法治观念,提升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抓好制度完善,推动“守法”成为自觉。履行好推进县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关于法治建设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办公室各项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行政决策制度,为县政府领导搞好决策服务,促进县政府系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

三是抓好教育引导,推动“用法”更加规范。将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起来,采取外出培训、专家辅导等手段,以公职律师培养为带动,统筹抓好法治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办公室各项业务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联合司法等部门在加强制度规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普法宣传,督促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合力共建法治政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主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化对宪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研讨,不断更新法治理念,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按照法律政策原则办事,自觉抵制和反对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持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很好发挥。

三是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参谋、公职律师制度,办公室配备公职律师1名,与临沂今海瑞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质效。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联合县司法局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审核政府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73件,清理规范性文件21件。督促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度行政应诉159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新改版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万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45件,审查政府信息1万余条。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将93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实施,将39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赋予经济开发区实施,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梳理公布274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要素69项、服务指南46项,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边界,规范乡镇、部门依法行政。常态化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29个县直单位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数据入库15726条,发布监管动态信息1735条,数据年度覆盖率100%,及时率100%,信息发布率100%。

四是严格履行《职责规定》明确的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学习覆盖面100%。

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做到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持续加大对内部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力度,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层级监督体系,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守牢“底线”,近年来,未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六是严抓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整改。针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不彻底、评估不及时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对涉企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等商企需求对接不精准等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下放事项运行评估工作,收回不适宜乡镇实施的事项,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二是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畅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渠道,充分听取工商联等组织以及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四是推动司法行政部门针对商企需求提出司法建议,严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履约。

(二)存在问题

(1)法治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针对性、灵活性和新颖性有待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对法律重视不够,学习力度不够大,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没有充分激发调动。

(2)营商环境需要持续优化。虽然我县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征求企业、群众的意见还不够经常,一些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3)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内容建设、日常监管整体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互动参与、办事服务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部分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还不够重视,还存在公开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发挥县营转办牵头揽总作用,紧盯承担考核指标及要求,加大对各部门单位的督促调度和业务指导。充分对接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聚焦企业、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发挥好办公室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作用,经常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不断强化考核评估。结合年度重点公开任务落实,通过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着力提升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法治兰陵建设,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工作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加大推进力度,为建设平安兰陵、法治兰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依法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计划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学习教育环节中,引导各科室全面领会和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让办公室工作人员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诚信仰者、自觉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办公室日常工作。

(2)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将学法制度作为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3)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视频教学、网上学法等平台,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推进学法常态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4)严格落实普法教育宣传责任。做好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提请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协调提请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文件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协助举办县政府领导法治学习讲座,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党内法规、依法行政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办公室的重要议事日程。相关科室要按照计划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密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活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办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经费标准,专款专用,为法制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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