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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cz/2023-000001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向城镇
  •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日期 2023-03-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向城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向城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临沂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临发委发[2022]1号)》,全面推进法治基层政府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举措

1、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我镇制定了《向城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一步界定了重大决策的范围,明确了决策权限,完善了决策程序的规则和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避免行政决策失误。(2)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集体决策原则,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先由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由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确保我镇政府重大决策和管理行为的民主性、合法性。

2、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我镇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向社会公开。一是在政府网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类等信息。二是定期更新党委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按照法定时限,把2022年镇委、镇政府部分重点工作安排和相关事项及时更新到公开栏上面。

3、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落实《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落地使用,涉及到乡规民约的法律法规问题,引入公众参与程序,落实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

4、防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开展各类矛盾排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对网信案件、到镇信访案件都亲自阅信、批信,由职能部门进行调处,信访班答复,成立包案工作组,并制定相应的稳控应急预案,严格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群众,解决人民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满意,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镇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畅通工作渠道,形成调解合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提高村(居)群众自治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成效

1、创新法律宣传媒介,提升法治意识。依托司法所、派出所法治建设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多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普法。充分利用向城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的新媒体传播方式,定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法治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浓厚法治氛围。

2、“以考促学”压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向城镇坚持把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法律培训学习、更新执法知识及听取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途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法律与乡镇千头万绪的实践工作相结合,为更好的充盈领导干部的法律头脑,向城镇开展“以考促学”长效机制,定期举行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考试,切实筑牢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活这道法律墙。

3、“专人专岗”健全组织人员体系建设。向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设立“专人专岗”制度,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人,促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负责履职履责。同时,成立专项基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成员。定期召开基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材料,民主商讨决定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工作。

(三)存在问题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1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在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偏差

一方面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虽然开展了很多具体的工作,但相应的一些制度却未能够及时更新完善,另一方面部分配套制度在落实过程中,由于资金、人员的紧张,特别是人手的缺乏,未能够全面到位。

2目前法治机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镇村两级法律专业人才较稀缺,未能构建县、镇、村三级法治专职部门。

3、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较低

经过长时间的普法宣传,全社会学法、手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较大,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农民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向城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实际,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多次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向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多次研讨制定了详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各责任部门村居任务要求,并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有效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履行《职责规定》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向城镇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制建设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的完成了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清晰,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执法社会效果好。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真正把法律宣传教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

(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镇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镇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的普法,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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