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兰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兰陵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创新完善审管方式。依托市县一体化审管联动平台,有机融合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职责,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第一时间将许可决定的主要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执法的过程中,将处罚结果第一时间推送至审批部门予以告知提醒,有效提升了审批部门采取撤销许可等应急处理措施的时效性。二是提升审批服务保障能力。创推“亲清·兰领办”服务品牌,在全市试点推出餐饮服务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办理时限压缩83%。加快推进林木采伐“掌上审批”改革,实现基层群众手续即时办、就近办,累计为群众节省时间1530余个工作日,节约往返路费20余万元。三是打造高效政务服务品牌。开通“政务服务·云服务”直播间,实现业务办理“直通、直达、直感、直享”,累计接受在线咨询、业务办理860余次,成为临沂市首个入选“创新突破看山东”专栏的地方改革创新案例,位居全市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第一名。四是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惠商的营商环境。牢树“企业为尊、项目为王”的理念,深化重点项目志愿服务帮扶机制,对全县92个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实行专人帮包、定期走访,指导相关手续办理,变“开门办事”为“上门服务”,为项目手续办理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身心的优质高效服务。五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按照省、市河湖长令要求和省卫星遥测发现问题,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工作人员全面进行巡河检查,省卫星遥测反馈和排查发现问题258个,确定属实的52个,全部建立“清四乱”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完成河湖“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实现动态清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印发《关于提报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报计划的通知》(兰陵政办发〔2022〕5号),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各乡镇(街道)共审查合同、协议,村规民约等36件,提出意见建议52条。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件县政府文件进行了规范性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
(三)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2年,根据《兰陵县法律顾问统筹选聘管理使用工作暂行办法》,选聘20名法律顾问,为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均衡的法律服务。2022年,法律顾问共为县政府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事项107件,其中参与会议座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等12件,参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法治讲座4次,应诉案件47件,审核合同、协议34件,审查其他文件10件,法律服务满意度100%。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贯彻《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县共有40家单位完成了公职律师制度备案工作,申请公职律师19名,公职律师共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600余起,积极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共277次,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72次,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次,参与复议涉诉讼案事件40余起,参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8次。
(四)推动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125名,法制审核人员96名。47个执法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存在没有统一执法文书的执法单位。二是开展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兰陵县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各执法部门共梳理上报2022年度涉企执法案件369件,查找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3项,年底全部整改完成。典型经验做法《兰陵县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被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42期法治工作简报刊发推广。三是创新“法治兰陵”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乡镇(街道)室所联动,实现“镇推县抓,镇呼县应”无缝衔接,发挥乡镇(街道)助推器作用,打通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五)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县政府网站日常维护专题50个,公开发布各类文件93个,解读政策文件38个,政策解读率100%。发布概况类信息717个,政务动态信息4206个,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080个,公示类信息194个,重点领域类信息1766个,网站信息浏览240182人次,浏览量425513次。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在兰陵首发APP平台建设政务公开专栏,授权县融媒体中心“兰陵融媒”公众号作为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创新建立县政府网站+兰陵首发+兰陵融媒+乡镇(街道)、部门政务新媒体的“1+1+1+N”的线上政务公开渠道矩阵,该渠道建设经验被省、市政府作为先进案例在省、市政府网站进行推广。三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并对评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
(六)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选聘2307名人民调解员,实现人民调解员村村全覆盖。2022年,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8197人次,法律咨询4135人次,调解立案2747件,调解成功2369件。二是擦亮“双化联动”品牌。围绕群众诉求、矛盾纠纷、社会隐患等群众“急难愁盼”,运用“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兰陵首发平台,发挥“双化联动”作用,完善乡镇(街道)“内循环”、县级“外循环”双循环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零报告”“月报告”制度。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已审结94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网上办案率100%。
(七)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八五普法规划,同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健全完善普法责任体系。创新开展“逢集见法”“微信群普法”“公众号普法”,打造小兰普法栏目,每天定时更新。目前,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覆盖群众达20万人次。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12345·兰陵首发群众诉求办理精准度、时效性和办结率。探索使用“无人律所”,开启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22件,结案1523件,挽回损失2200万余元。三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县共培育法治带头人609名、法律明白人1825名。选聘2211名网格员,实现了全县县域网格全覆盖和镇村治理“一张网”。
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并将各级各部门学习情况开展评比调研,评比结果纳入年底考核。印发了《兰陵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点,每月定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专题法治讲座4次,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法治讲座2次。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普法计划,并及时上报宣讲学习情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及县委2022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2022年工作报告、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解决法治问题各3次以上。组织召开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评议会议,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挑起“法治”担子。
(三)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司法权威。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强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四)健全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调整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充实了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工作力量,确保专人干事、高效运转。各协调小组均运转正常、作用发挥良好,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加强。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总体来看,2022年度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建设不到位。虽已建立县乡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但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工作中存在短板、堵点,专业法治人员相对缺乏,有的乡镇(街道)法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不积极,存在做样子、走形式现象。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法治思维、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执法过程不规范、处罚结果不公开等问题,影响行政执法权威性、实效性。三是普法氛围不浓厚。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法治文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仍然以传统的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宣传车流动普法为主,缺乏运用新媒体普法的创新意识,效果不明显,主动性、吸引力不够。
(二)主要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仍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尚未在法治建设方面形成比较成熟的创新经验、工作亮点。二是督导机制不完善。平时对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法治责任的督促力度不够大,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导致有的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停留在口头、笔头,学法用法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监督不高效。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要求不严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还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工作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巩固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常态化,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成绩计入干部考核绩效,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好“放管服”改革与法治建设,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发展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发挥好企业法律服务团队作用。积极搭建由政府、企业与律师事务所服务对接的平台,成立由法律顾问组成的企业法律服务团,“量身定做”法治服务“套餐”。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乱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工作。以八五普法规划为依托,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宣讲,创新开展普法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联合县剧团文艺下乡,以有奖问答的形式,穿插在剧团演出中,普及法律知识;放映普法公益电影,吸引群众参与到学习法律中来。依托并加强现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打造兰陵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切实发挥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及各乡镇(街道)法治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基层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加大基层法治工作的投入力度,提升乡镇(街道)的法治建设水平。
(六)进一步配强法治力量。出台有力措施充实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力量,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专家教学、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参观交流等方式,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实务操作水平。积极吸纳律师、专家等专业法律人才,切实发挥好法律人才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根据工作量和专业化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经费保障,持续加大法治建设的支持力度。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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