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兰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法治政府建设获得新发展。现将2021年度兰陵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不足及原因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
1.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印发《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承接(调整)市级下放46项行政权力事项,将县级22项行政权力事项和7项公共服务事项综合采取直接下放、委托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等4种方式调整至乡镇实施。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全市率先设立“验登合一”服务窗口,压减审批跨度时间40个工作日以上。在全市率先实现政务服务“鲁沪通办”,获评临沂市2021年度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典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先实现跨域办、全覆盖、常态化。持续推行“全域跨域通办”,2021年已与12省82县(市)区签订合作协议,已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40项、全省通办事项198项、全市通办事项110项,共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类掌上办APP及线下服务专区办理相关业务2677件,比原途径办理提速60%。
三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增量排名全市前列,2021年我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8315户,同比增长11.77%;新增注册资本(金)总额181.4亿元,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12750户、同比增长13.35%。创新推出重点项目服务“81挂图作战”,围绕全县108个重点建设项目,全程跟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见效。创新“信贷+”融资模式和信贷产品,拓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优化推动全县跨境电商营商环境,搭建了山东省第一家县区级跨境公共服务平台。
四是规范市场监管秩序。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随机抽查33次、抽查检查对象942户,部门联合抽查32次、抽查检查对象111户。营造公平正义市场环境。2021年共开展线上巡查1460余次,督促经营单位自查31次,发布健康证预警1256人次、资质证件预警49次、食材预警7063次。检查经营者4300余家,立案查处1087起,罚没金额1200余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起,刑事治安拘留3人。查办涉及广告、网络交易、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97件。
五是加强生态治理水平。2021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0,居全市第二位;优良天数268天,居全市第一位;PM2.5改善6%、PM10同比恶化7.14%、SO2同比持平。4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危废处置能力达到10万吨/年(同比持平),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100%。
2.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原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今年以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规范性文件4件,并已报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审、有审必备。《兰陵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荣获市三等奖。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方案》,全县17个乡镇(街道)政策法规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完毕,相关制度已上墙。2021年各乡镇(街道)共审核合同、协议70余件。
3.坚持严格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创新法律顾问统筹选聘管理使用方式。2021年1月份,公开选聘了20名法律顾问。2021年共收到部门法律服务申请78件,其中参与会议座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11件;应诉案件43件,审核合同、协议16件,其他文件8件,满意度100%。
二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程序公布了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6件,合法性审查率100%。
4.坚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全县1146名行政执法人员、774名执法辅助人员均已在网上公示。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县47个执法单位制定、下发并公示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不存在没有统一执法文书的执法单位。
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20个行政执法单位已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并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县法制审核人员76名,其中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8人,法制审核人员占行政执法人员比例为6.6%。
5.坚持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认领监管事项879项,编制实施清单999项,监管行为入库数52452条,发布信息1730条,关联政务服务事项管理3545项,关联率99%、系统实施清单编制率100%、数据覆盖率100%、数据及时率100%、信息发布率100%,系统各项运行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7月中旬,县司法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并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测试。抽取10余名法制工作人员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54卷案卷评查,并向全县通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三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接受人大视察和询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满意率达100%。
6.坚持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一是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机制,在全县形成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的“大调解格局”。2021年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登记1399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642人次、立案调解2243件,其中信访案件和兰陵首发转办案件占比75%,调解成功率达87%。人民调解工作在第120期《问政山东》被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予以高度评价,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予以推广。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印发《兰陵县法院兰陵县司法局关于联合建立行政案件诉源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创新建立行政案件溯源化解机制,切实解决“出庭不出声”“出庭走过场”“无话可说”问题。2021年6月22日,在县法院召开兰陵县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暨业务培训会,共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现已审结81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网上办案率100%。其中维持的案件24件、责令履行的案件4件、终止的案件16件、撤销的案件17件、驳回的案件7件、确认违法的案件12件、变更1件,纠错率35.05%。复议后败诉率为0。全县行政诉讼案件223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存在的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仍有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重要性认识虽有提升,但态度不够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力量、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过程不规范、处罚结果不公开的现象依然存在,“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需进一步落实。
2.主要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约束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够重视,对于推进依法行政的热情不高、积极性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参差不齐。专业法治人才欠缺,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执法水平欠佳,乡镇监管人员调整快,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导致行政执法水平提升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学法制度,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要内容,以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形式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带领全县上下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21年11月、12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二)注重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以来,专题研究解决公证处改革等问题3次以上。2021年9月,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及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申报工作。2021年12月,苍山街道获评山东省首批“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是全市唯一获评的乡镇(街道)。
(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5月召开了全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要求各单位制定普法计划、责任清单,宣传法律法规,全年开展规模以上的社会普法活动600场次以上,举办专题法治讲座6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2021年8月3日,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举办了全县120余新任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21年12月开展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书面述法工作,2021年12月举办了全县第二届“法治兰陵杯”法律知识竞赛。
(四)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落实中央相关部署和省、市要求,2021年6月底印发全县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确保整改到位。2021年11月,为进一步督导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成立5个督察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并将督察情况及时反馈通报。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兰陵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兰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确保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抓手。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意见书、诉讼败诉案件整改等方式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对执法缺位、失位行为实行“零容忍”。全面推进“八五”普法,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深化宪法主题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常态化,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切实加大执法监督考核力度,建立更加完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法治建设责任追究机制,促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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