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兰陵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四个督察组,于10月29日、30日,对全县17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法治建设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随机访谈等方式,重点督察了各乡镇(街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所“三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全面了解各乡镇(街道)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反馈。
11月1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督察问题反馈清单。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继续以督察为抓手,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