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落地,兰陵县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法治督察工作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把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统筹范围,法治督察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批示。县委依法治县办依据省、市法治督察工作要求,制定2023年度全县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召开办公室会议审议落实,确保工作有部署。
二是明确重点。为确保督察不走形式,县委依法治县办抽调人员认真研究督察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问题反馈整改等情况纳入2023年度法治建设全面督察重点内容,共计16项,确保工作有基础。
三是分步落实。依托全县法治建设考察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日常督导与重点督察、书面督察与实地督察相结合,明确区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督察细则,细化督察标准,10月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专项督察,12月组织开展县直部门专项督察,切实提升法治督察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立足督察实际,形成了督察情况通报,进行了及时反馈,确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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