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被称为化解当代矛盾纠纷的“东方经验”,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兰陵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立足“输血健体”,强化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求,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兰陵县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带不走的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老苗调解”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村级调解组织真正发挥“和事佬”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治建设和人民调解深度融合,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任人民调解员的首要标准,将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的“五老”人员和德高望重的乡贤以及具有丰富法律知识的退休干部吸收到人民调解队伍中。积极发挥村级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使其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发挥“传、帮、带”作用。明确专职专责,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作出具体规定,促进专职调解员履职尽责。实行调解员动态管理制度和信息备案制度,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616支村(社区)调解队伍,实现村级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立足“造血强基”,创新化解方式
建立健全“首发+调解”模式,在工单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利用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前置性、效率性和灵活性优势,降低人民群众解纷成本,实现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基层矛盾一线化解。为实现“诉求机制全闭环,服务管理精细化”,简单纠纷由镇街首发办公室直接交办村(社区),疑难复杂纠纷则由党委政府牵头,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化解,让每一件工单都有始有终、有迹可循、闭环办理。创新应用战国时期荀子提出的“隆礼重法”思想,融合礼先、法后、非诉“礼法并重”思想,设立“隆礼重法”调解室。处置矛盾纠纷时,坚持“情”为先,“礼”为要,“法”为底的原则,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通过讲情说理,与反映人增感情、强信任、促共识,最终实现互谅互让息诉罢访。2023年4月,李某亮多次通过拨打12345热线反映其兄李某德砍伐其杨树、占用其宅基地的问题,经多方协调,当事人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系亲兄弟,本着维系亲情的目的,充分运用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坚持礼法结合的理念,一方面先把他们的感情融合起来,劝导兄弟俩讲究礼仪,以礼办事,另一方面就砍伐杨树、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向兄弟俩释法明理,从而实现了当事人从争得面红耳赤、剑拔弩张到热泪盈眶、重归于好的转变。调解员将荀子文化巧妙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浸润到群众心里,在调解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法为据,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以和为贵的优越性,成功连起了双方断裂的亲情线。
三、立足“活血固本”,加大培训力度
为激励广大调解员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危机意识,找准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努力方向,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专业素养,兰陵县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以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调解专家等采取集中授课、以案释法、组织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调解员学习掌握复杂性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与技巧,通过“分流法”“联动法”“对接法”“上门服务法”等从全面了解案情、尽快形成处理思路、掌握分寸,把握火候、善于抓住调解机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等方面发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5月14日,兰陵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举办了325名基层调解员参加的全县基层调解员“隆礼重法”调解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讲授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沂蒙新实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技巧、矛盾纠纷化解与“隆礼重法”思想融合运用等内容,促使广大调解员学以致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机制、新路径。各镇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组织辖区内调解员进行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培训,通过把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有效提升调解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调解工作。
2024年以来,兰陵县共排查矛盾纠纷722起,化解711起,化解率98.5%,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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