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2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兰陵政字〔202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表扬先进典型、激励担当作为,经研究,决定对矿坑镇人民政府等7个先进集体、刘刚等1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再立新功。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以先进为榜样,毫不动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贡献安全和应急力量。
附件:202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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