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鲁城镇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1号
鲁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设立鲁城镇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的请示》(鲁政请〔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鲁城镇硅基新材料产业园。
二、你镇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以硅基新材料产业为重点,做好园区规划、招商引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节能环保等工作,不断壮大产业链条。
三、你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动产业园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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