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47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方案》,对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其中,兰陵县山河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起始价定为14723万元,出让年限16.03年(含基建期);兰陵县南邱庄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起始价定为7219万元,出让年限12.24年(含基建期)。挂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二、你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开出让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好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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