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全县工业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
【法律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年报内容】1.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提交网址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中找到“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点击“工业产品”,再点击“工业产品年度自查报告”即可进入(http://218.57.139.18:6678/CPZLJDJC/)。企业登录账号、密码均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位)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企业首次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密码。企业可在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使用手册,并根据用户使用手册进行填报、提交。企业发现其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自查报告报送截止期满前及时更正,管理系统默认企业在提交期限内提交的最后一份报告为有效版本。
2、今年企业申报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时间段为2022度全年,报告网上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3、自查报告提交后,把表格1-4打印一份,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县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督科(107室)一份存档。
【法律责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方式】产品质量监督科,电话0539-5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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