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临沂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要求,自2023年9月17日至10月7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兰陵县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巡查期间,巡查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以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等,检查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巡查期间,主要受理涉及兰陵县及其镇街(开发区)、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同时接受举报投诉兰陵县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和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来访、来电、来信。对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查举报电话:0539-5122018;
举报邮政邮箱(地址:兰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组收,邮编:276000);邮箱(llxawhbgs@ly.shandong.cn);
受访地址:兰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宝路与东升路交叉口,政务大厅1512办公室)。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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