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8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兰陵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势必引发不利的舆论,影响全县形象和长远发展。为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我县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领域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领会3月8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的指示要求、3月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任刚同志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认真梳理自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省市县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文件,分析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条款、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内容的宣贯,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提升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二是监管与服务并举,做好政策服务,制定工作任务明白纸,通过工作群下发到企业,指导企业如何抓、怎么抓安全生产。三是深入企业,实地开展隐患排查,以安全间距为抓手,对企业开展体检式检查,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四是扫除安全管理盲区,实施动态监管,重点摸排企业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的问题,杜绝“有证就是安全”的错误思想。
为持续抓好加油站安全工作,3月10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商务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执法组聘请2名安全专家对泰胜加油站、茂伟加油站等3家企业开展体检式检查,重点测量加油站安全防护间距,对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加油区和卸油区现场管理、散装汽油销售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通过排查,发现3家加油站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执法组对加油站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传达《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条款,督促企业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加油站限期整改。同时,现场指导加油站按照操作流程规范售卖散装汽油,做好实名登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散装汽油购销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下一步,执法组还将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从严处理,严格做到闭环管理。同时,认真梳理加油站存在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加油站,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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