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应急局、公安局联合乡镇政府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对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起地式排查,近日陆续查处多起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案件。
1月22日,县应急局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向城镇马于沟村生产村开展联合突击检查,查处一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共收缴鞭炮制品一百响42盘、五十响9盘、半成品6盘、制鞭器具1副以及制鞭纸1箱。
1月26日,长城镇应急办在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郭某某在未办理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储存烟花大量爆竹,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违法储存火药量总计35067.24克。目前,郭某某储存的烟花爆竹已全部被收缴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12月26日,县应急局、公安局联合尚岩镇在巡查中发现某超市店主郑某某在未办理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销售烟花爆竹。共收缴烟花爆竹近百箱,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目前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下一步,县应急局将继续严格强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工作、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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