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造纸厂三期(自来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楼基本建设完毕,很快具备交付条件,根据《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兰陵县自来水片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公开分配、稳妥安置,积极兑现落实棚改优惠政策,进一步浓厚棚户区改造工作氛围,加快推动城市化建设步伐,确保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及方式
本着让利于民、公开、公平、公正并体现先拆先挑选楼房的原则,即:按照安置补偿产权调换协议顺序号挑选楼层楼号。所有安置户应以协议为据参加本次分房,并按照本方案执行。
三、分配对象
造纸厂三期(自来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置换的安置对象。
四、分配时间
商业:2022年6月16日上午9点
住宅:2022年6月21日上午9点
五、分配地点
商业:老城指挥部三楼
住宅:文化活动中心(县委南侧新广场)
六、分配房源
(一)住宅:共77套
1、105平方米户型(10套)
安置房(115.53平方米):3#楼东单元西户自上而下10套
2、125平方米户型(25套)
安置房(130.74平方米):2#楼东单元东边户17套,西单元西边户自上而下8套
3、140平方米户型(42套)
安置房(中间户139.09、边户143.58平方米):1#楼东单元全部34套,西单元自上而下四层8套
按照征收方案规定,储藏室与主房已进行搭配,同步购买;车位按一比一比例搭配,可由被征收人自愿有偿使用。
(二)商业:共10户安置,一层安置面积为988.57平方米。
安置房源1:B区西沿街102#-112#,共11套,一层面积815.75平方米。
安置房源2:B区住宅1#-8#商铺,共8套,一层面积414.10平方米。
安置房源3:A区西沿街1#-9#商铺9套,一层面积769.53平方米。
鉴于B区西沿街109#-112#商铺现在作为开发企业售楼处已装修并使用的实际情况,如选择这4套房产,需待2024年5月1日后方可实际交付业主,企业以装修费用抵顶两年的使用费用,交房时由企业恢复4套商铺的独立使用功能。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中心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七、分房要求及程序
1、每户只能2人到场参与分房会议,进入会场需持协议书为证,会场实行现场签到制度,在场外按照协议顺序排队。
2、工作人员按照协议顺序号编排座次并固定座次。所有安置户按照协议顺序,按照规划公示,建设现状、楼层号等公示图挑选,即一号挑选后二号挑选,二号挑选后三号挑选,以此类推。
3、每户上台挑楼时间为2分钟,依次上台挑选,现场认定被征收户书面文件合法性,被征收户挑选后登记挑选结果,加盖挑选印章。所有被征收户挑选登记后必须离开会场。
4、挑选等待:不能按时参加分房的,现场等待10分钟。超过10分钟的,分房继续,等待其余所有被征收户挑选完毕后再按次序挑选。
5、挑选楼层楼号,挑选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标记,挑选人签字认可,工作人员在安置补偿协议上加盖已挑选印章,此印章作为协议组成部分。
6、由居民代表参与分房全程,监督本方案的执行,并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全程录像。
八、组织领导
本次分房由老城改造指挥部统一指挥,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抽调住建、财政、国土、公安、公共住房公司等单位参与组织实施分房。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如有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被征收户无理取闹、扰乱会场次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分房后,具体交房时间及补缴房款等问题根据工程进度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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