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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zfhcxjsj/2023-000013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自来水公司服务标准
兰陵县自来水公司服务标准

1、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98.50%,管网水质合格率≥98.50%。城市供水管网干线末梢服务压力≥0.14Mpa,合格率≥99%。

2、营业场所公开水价、收费标准、承诺制度,实行全年无休息日服务。

3、接到用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和验收通水业务流程(不含设计和施工时间)。

4、管网维修及时率≥99%,紧急预案信息和现场处理率100%。接到用户报漏后,维修人员60分钟内到达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48小时。

5、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自验收之日起,两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保修。

6、由于设备检修、电力故障、工程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提前24小时发布停水通告;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7、抄表准确率≥99.9%。集体户在抄表时会同用户抄表,抄表后发送交费通知短信;个人用户在抄表后发送交费通短信或张贴《交费通知》。

8、用户因欠水费需依法采取暂停供水措施时,提前72小时通知用户。

9、用户提出的水表数复核业务2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清欠费恢复供水业务1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水性质更改业务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表校检撤换业务4个工作日内完成;水质定期采样化验分析,出现用户提出的水质咨询和疑问,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10、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报修及用户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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