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规模及概况
项目概况: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兰陵县经济开发区汶河与国道206 交叉口西北角,农场路西侧,现状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 万m³/d,预留2.0 万m³/d 设计规模,本次扩建设计规模2.0 万m³/d,提标改造设计规模4.0 万m³/d,设计服务年限至2030 年。
兰陵县住建局已向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由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工作。
鉴于兰陵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尽快完成工程建设,正式转入商业运营,建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尽快启动招标程序。
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主体及方式
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已通过特许经营协议获得建设单位身份,可作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主体。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采平台:临沂市阳光采购平台
3、开标地点:临沂市阳光采购平台
三、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内容
(1)设计: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四、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
建议按照本项目可研批复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
五、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计划评标小组成员共5名,其中1名为业主代表,其他4名由库中选取。
本项目评标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参与评标的各位专家均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七、投标企业资质进行要求
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一个类似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一个投资额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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