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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cgj/2020-000002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在“兰陵县政府信网”发布政府信息70条,其中制定规范性文件13件,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数55条,领导班子分工2条,机构编制1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兰陵综合执法”公众号,2019年共发布信息23条,积极展现了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县工作新人、新事、新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3

20

48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4

0

4

1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虚心接受公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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