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兰陵县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等十三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陵县网管中心联系(地址:兰陵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277799;电话:0539-5538512;传真:0539-5267919;电子邮箱:llxwgzx@ly.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县深入挖掘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以县政府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完善了联结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的规定,完善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和方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对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2018年全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899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2365条,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信息729条。各乡镇、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络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了受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申请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5件,涉及土地征用、棚户区改造、审计、教育等方面,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5件,同意公开的30件。接到申请后,依照工作程序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实际,按时依法给予了答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未理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存有空白、政府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等等,需要继续改进完善。
2019年,我县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对照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明确各级主管单位,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公开工作有人做、做得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机制,组织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班,提升推进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就实施方案提出的重要任务、重要事项出台本系统落实方案。认真总结各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使之形成制度,积极推广应用。
(三)进一步提高平台建设水平。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策划调整工作,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开通便民服务栏目,全面梳理、公开各项政务服务的办理流程,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搭建网络问政的平台。
(四)进一步加大考核评议力度。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五、本年度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委员提案132件,全部办理完毕,并通过网站或信函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六、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均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anling.gov.cn)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放管服信息、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等信息集中公开并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严格及时公开。2018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66条、经济社会政策类信息364条、重大项目32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信息55条、脱贫攻坚信息15条民生实事269条,公共服务109条,教育、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96条,党务信息96条。以扫黑除恶、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扫黑除恶信息27条,环境保护信息126条。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在县政府门户网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充分运用县广播电视台,“中国兰陵”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评估等机制,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进行监测收集,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释疑惑,澄清事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一次办好”改革为契机,不断改善提升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兰陵县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兰陵政办发〔2018〕39号),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落实。区分“投资建设”、“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不同类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就近设置市场监管、税务、食药监、人社、卫计等部门窗口,制定流程标准、服务指南,实现公积金、学前教育机构设立等民生事项“一链办理”;对接省、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除涉密审批事项外,县级22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网办率达到99.6%;整合全县各类热线资源,切实提高热线受理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制定实施《兰陵县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办法》(兰陵政办〔2018〕21号),本着“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的原则,扎实开展帮办、代办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明确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为县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严防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信息泄露。二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当前工作情况,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在兰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今年10月及11月,分三期对全县各政务公开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了公开技术、信息编辑等规范性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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