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兰陵县水利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兰陵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通知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小组成员,具体组织和开展此项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以来,局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的公开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程序,明确公开方式和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与公文处理同步进行,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并更新政府信息,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强了目录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不断完善载体平台。一是规范网站安全管理。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定期对相关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维护,统一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系统软件,制定网络安全预案。二是加强与主流媒体交流合作。密切与兰陵县政府网、临沂市水利局门户网、山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等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会议、文件、发放资料以及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今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政务动态。涉及的领域有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利建设、小水库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河长制、水土保持等。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今年在兰陵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临沂市水利局网站等及时发布各类信息130余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水利工作。为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2018年我局在兰陵县人民政府和兰陵县纪委主办的《行风热线》栏目中,我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当前热点舆情,政策措施进行在线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60余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县水利局2018年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62条,主要涉及河长制相关工作开展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今年来,我局受理所有事项、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布。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公布了服务指南,并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等内容。二是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兰陵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尤其是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接下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针对人员岗位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讲评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完善《兰陵县水利局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附件【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003.jpg】
附件【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002.jpg】
附件【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001.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