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2018年度兰陵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陵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县城金山路中段,电话:7929207,传真:7929207。
一、概述
2018年本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开展顺利。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县司法局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了《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关于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我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子信息屏等媒体实施信息公开,认真处理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收到的群众的咨询投诉案件,均按规定、流程、时限要求妥善处理,答复群众提出的诉求和及时反馈信息。认真对待群众的来电来函投诉举报,能够做到在调查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严肃对待,认真处理。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泄密和失职的情况发生。
四、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八公开”(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窗口权限)规定,对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申报材料标准和审批标准,通过政务服务专网、政务服务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集中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公开虚假、不完整的政务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信息网站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我局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了局机关政府网站相关内容。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请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我们积极公开公证和法律援助事项,先后公开公证、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2条,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便于接受法律服务。大力宣传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先后发布工作动态、案例。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局虽然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加资金、人员投入,充实网站功能,使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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