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长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长城镇政府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制定了《2018年长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发布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长城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学利任组长的长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兰陵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长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长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5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9.3%;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6.7%;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4.8%;业务工作类信息1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7.8%;统计数据类信息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4.8%;其他信息9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6.6%。
我镇主要通过公共查询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了公共查询点3个,即长城镇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和镇档案室。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共公开信息5条,主要公开了本镇的有关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工作报告、数据统计等。设置了2个政府公开栏,2018年共公开各类公开资料51条,主要是充分就业有关就业资料、城乡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政府有关公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收到镇域内村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镇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制定了《长城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有时不够及时;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9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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