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有关要求,芦柞镇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的芦柞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以深入挖掘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镇政府明确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联结镇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规范,制定出台了《芦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审核、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的规定,完善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政府公报、手机短信、公开栏(墙)、便民手册、公共查阅室(点)等渠道和方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近两年来,芦柞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对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确定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九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调度督促。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编制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作了明确要求。开展了全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初步完成;同时,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在镇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清理,全面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依托镇政府门户网站及广播等媒介进行公开;认真编制相关指南和管理目录,在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等;公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以及申请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目前,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财政政策、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内容,同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镇政府网站公布,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
(三)推进农村产权改革信息公开。成立了芦柞镇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正在组织人员对新一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测绘,拍照;并及时公布确权信息,让村民及时了解、配合产权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推进社区建设信息公开。由各社区指挥部负责。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编制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及时以明白纸、公开栏、网站、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公布。
(五)对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信息公开。由财政所负责。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的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六)对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信息公开。由镇民政办负责。对上级的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登记造册,按规定及时发放。并做好记录。通过公开宣传栏、电子邮箱等把该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信息公开。由乡镇企业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的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进行公示。租金、拍卖所得收益及时上交财政所并公布在公开宣传栏。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信息公开。由计生办负责,公布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准生证、二胎审批、关于共产党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规定、兰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指南、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的有关标准等进行公开。
(九)对环保突出问题整治、移风易俗,耕地占用税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实施条例主动公开。结合乡镇工作实际,通过各村公示相关文件,宣传车和村村通大喇叭向群众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镇政府办公室以及财政所、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土地、房建、民政、经管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2018年公开信息共计432条,其中:发展规划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351条、人事信息33条、公共服务信息28条、其它信息17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事项和结果、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重点工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镇政府微信公众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我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了公开目录系统,各单位产生的、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此外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会议、公开栏(墙)、工作简报、便民手册、短信平台、广播、电视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
2018年镇政府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芦柞镇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考核等制度,将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和考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督导检查,认真落实考核评估制度,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一些成绩,但客观上还与公众的需求上存在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芦柞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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