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兰陵县东城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兰陵县东城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年)》。
二、你局要根据专项规划,按照远近结合、合理布局、分期实施的原则,合理确定分期建设项目,确保与其它规划相协调,真正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和效益。
三、你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建设;要构建燃气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预警及应急机制,确保安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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