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1-000009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1〕2号
  • 成文日期 2021-01-15
  • 发布日期 2021-01-15
  • 生效日期 2022-05-03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1〕2号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

你局《关于兰陵县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78万元用于购买土壤和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你局要专款专用,加强监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