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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1-000038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2021-07-13
  • 发布日期 2021-07-13
  • 生效日期 2022-05-02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孙家常等2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孙家常等2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7月,市委选派孙家常同志到我县任干部下基层服务队临时党总支书记,省市委选派彭学军等27名同志到我县组成5支乡村振兴服务队、2支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分别入驻5个镇街25个片区村、5家民营企业和2家国有企业。两年以来,28名同志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扎根村企一线,扎实推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心用力用情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广泛赞誉,为兰陵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孙家常、彭学军、张西军、刘守栋、张元银、王郡峰、闫光星、刘继永、郭选、邱兵、王悦嘉、张玉娟、李文山、刘欢、姜波、房保刚、孙自军、相洪东、何翔翔、李宗三、王强、程祥贵、张世龙、周志艳、赵方少卿、刘斌、尹士洋、张林等28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省市选派干部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速度兰陵"定力,加压奋进、克难攻坚,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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