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1-000030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1〕19号
  • 成文日期 2021-07-13
  • 发布日期 2021-07-13
  • 生效日期 2022-05-03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邳苍分洪道2021年分洪运用预案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邳苍分洪道2021年分洪运用预案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1〕1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陵县邳苍分洪道2021年分洪运用预案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兰陵县邳苍分洪道2021年分洪运用预案批复的请示》(兰陵水请〔20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邳苍分洪道分洪运用预案。

二、你局要会同邳苍分洪道沿线乡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邳苍分洪道安全运行。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