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及投资计划(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兰陵县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关于磨山镇撤镇设立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的事宜(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5、兰陵县美丽宜居安置区建设和农村危房整改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关于兰陵县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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