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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043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1〕11号
  • 成文日期 2021-07-29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生效日期 2022-05-06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明确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各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兰陵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县司法局)

2、兰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县财政局)

3、兰陵县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兰陵县优待老年人规定(起草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5、兰陵县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起草部门:县医保局)

6、兰陵县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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