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明确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各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兰陵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县司法局)
2、兰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县财政局)
3、兰陵县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兰陵县优待老年人规定(起草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5、兰陵县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起草部门:县医保局)
6、兰陵县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