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兰陵县兰陵镇南横山前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立项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0〕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兰陵镇南横山前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
二、你局要制定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按时间和标准推进。
三、你局要严格资金使用,务求工作实效,确保通过对废弃工矿点实施治理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特此批复。
附件:兰陵县兰陵镇南横山前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立项情况表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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