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重要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我县重要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16条县级河流、2条镇级河流及4座中型水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报告》。
2.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加大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力度,实现岸线资源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切实保障河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3. 河湖管护工作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政策性强,你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